领导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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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20191207-171644-794
 信息名称  张拴平在全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 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公开日期  2017-10-27  失效日期 
 文  号   发布机构 
 公开程序 

在全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暨

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

副县长  张拴平

(2017年10月27日)

各位领导、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就教育、公安、民政、宗教、司法等部门环境保护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教育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知识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和培训内容,培养学生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和社会实践;将《甘南州生态文明教育读本》纳入中小学课外教育内容;落实政府《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有关应急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学校的环境管理,重点做好实验室有毒有害物质的收储和无害化处理;会同相关部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活动。

二、公安局要依法查处涉嫌构成环境犯罪案件及因环境违法需要给予行政拘留的案件;会同环保等部门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监督管理和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加强放射性物品安全保卫和道路运输安全的监督管理,做好放射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应急工作;做好处置因火灾、爆炸和泄漏等各类事故引发的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加强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社会生活噪声等管控,减少大气、噪音污染。

三、民政局要对生态环境保护类社会团体进行登记管理和监督,对生态环境事件造成群众基本生活影响特别重大时,参与有关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的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参与有关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社会救助工作;监督管理殡仪馆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鼓励和引导文明、绿色祭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绿色社区”创建工作。

    四、宗教局要指导宗教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扎实做好新《环境保护法》的学习宣传工作,围绕深入学习新《环境保护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涵、环保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我县贯彻实施新《环境保护法》的重大举措等重点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全面准确解读新《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法规,并在今后工作中切实增强环保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展开全方位宣传,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环保法治观念和环境保护意识。在寺管会业务用房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提高寺院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水平。

五、司法局要将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作为法治宣传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的重要内容,提高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加强行政区域内律师、公证、法律顾问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事务的规范管理,指导设立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机构建设,对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经济困难群众,加大法律援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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