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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攻坚】七个一批之七:舟曲生态补偿助力扶贫

发布时间:2017-09-20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省州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一号工程”意识,认真总结经验,深入研究脱贫攻坚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科学熟练运用数据管理平台,做到政策精准、落实精准、成效精准,实现了扶贫对象进退精准、动态管理,切实增强了精准扶贫措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七个一批”工作成效显著,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稳步推进。
    结合生态补偿脱贫一批
    结合省州进一步加大生态补偿和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补偿标准、扩大覆盖面的实际,把脱贫攻坚与生态保护、水系规划建设、白龙江治理、小流域综合治理、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等有机衔接、相互促进。充分利用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管护专项资金,争取把更多有能力的贫困人口就地转成生态保护人员,从而增加贫困群众的工资性收入。加快推进生态环保领域的体制机制创新,在贫困村推行生态综合补偿试点改革,让贫困群众获得更多收益。
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建设

为进一步加大精准扶贫生态环境支持计划,按照全县林业生态建设发展的总体思路,今年上半年,我县完成了自筹资金投资174.14万元的立节乡杰迪村南北两山造林绿化喷灌工程;完成了县级自筹资金投资111.32万元的峰迭镇武都关村下坝坡158亩的造林绿化项目建设。

完成义务植树58.33万株。

完成2016年度省上下达投资90万元优质核桃、油橄榄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0.09万亩;完成省上下达投资29.1万元2016年度森林抚育项目0.3万亩;完成省上下达投资42万元的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建设任务0.2万亩,完成省上下达投资100万元的2016年度森林植被恢复项目0.2万亩;
退  耕  还  林

自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2014年启动实施以来,我县抢抓机遇,迅速出台一系列政策指导文件,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将退耕还林与扶贫开发紧密结合、同步推进,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效益,为退耕还林助推扶贫攻坚提供了科学有力的政策引导。

工程实施过程中,我县还加强了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在不破坏植被、不增加水土流失的前提下,根据各乡镇气候条件和产业发展现状,引导农民间作当归、黄芪、柴胡等中药材,发展林下种植养殖等产业。引导退耕农户依法自愿流转退耕还林地,鼓励贫困户发展规模林果业,不断拓宽增收致富门路。
    今年我县共实施退耕还林6.8万亩,涉及到全县18个乡镇的109个行政村10352户46584人。其中涉及到51个贫困村1662户6200人,实施面积3.19万亩,按照每亩当年500元的标准,贫困村农户共享受补助资金1595万元,人均享受补助617元;完成了当年投资733.59万元的2.45万亩2016年度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

通过以上项目的实施,今年我县新增造林绿化面积达3.64万亩,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31.84%,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森林补偿

2016年,全县森林补偿面积79.66万亩,天保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实际到位797.00万元,其中集体国家级公益林补偿59.00万元,集体地方级公益林补偿208.00万元,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的集体林和个人所有公益林补偿资金为530.00万元,涉及14个乡镇,认定到户7159户。
     生态护林员

我县积极贯彻落实“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使当地有劳动能力的部分贫困人口转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的精神,将300名贫困人口按照《甘南州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办法》转化为生态护林员。

护林员定期巡护责任区,制止盗伐滥伐、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占滥用林地等违法行为,并报请当地有关部门处理。

做好森林资源和林业宣传牌、标志牌、界桩、围栏等标志设施的管护。

及时上报管护区内发生的火情、火灾、林业有害生物危害情况等,并对火情采取有效措施扑救。

掌握管护区的林地、林木数量、位置等情况,对重点地块、珍稀树种要重点管护。

护林员岗位以乡镇为单位设置,每个生态护林员岗位关乎森林资源面积最低不少于600亩。

生态护林员实行一年一聘制。每年8000元补助。

生态护林员每月巡山护林不少于22天(防火期内天天巡护)。
    近年来,我县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作资金科学规划,以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为工作对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林业发展条件,建设贫困地区林业生态建设,构建生态网络,林业增收比重全面提升、农民群众生活水平逐年提高,为贫困地区整体脱贫致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谈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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