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近日,舟曲县召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表彰暨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推进会,总结回顾了全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创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表彰了20个模范集体和50名模范个人,并就下一步创建工作进行了扎实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始终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加快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政治保证,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是实现长治久安的现实需要,是推进长足发展的强大动力,是顺应群众期盼的民心工程,更是提升执政能力的有效抓手。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大意义,不断拓宽工作思路,完善创建方案,丰富创建载体,创新工作方法,推进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会议强调,一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创建工作与当前全县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同安排、同部署,同推进,真正把创建示范县工作作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的统领性工作和“一把手”工程来推动,确保创建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要紧紧围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推进方案》和“八进”活动达标体系,进一步理清任务清单,逐一对照验收内容标准,组织开展自查验收,查漏补缺,认真做好迎接省级验收各项工作任务。三要加大工作创新力度,紧盯创建工作与全县中心工作、群众利益的结合点,认真倾听群众意愿,主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困难。依托各类群众性文化活动、民俗活动、节庆赛事等各类活动,不断扩大宣传面,使创建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更加浓厚的创建氛围。四要按照创建目标、进度要求,结合“明查暗访督查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创建工作督查力度,对问题较多的部门和单位实行跟踪督查、限期整改,切实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切实发挥好人大、政协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增强监督实效,切实用督查结果倒逼责任落实,使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