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委县政府坚持把保障农村饮水安全作为助推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重要举措,不断强化饮水安全,提升供水保障。2019年,舟曲县统筹整合各类资金6601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8处,294个自然村2.54万户10.85万人实现稳定供水,全面打通农村饮水“最后一公里”,全县自来水普及率92%、分散工程供水率8%。

坚持高位推动,凝聚攻坚合力。舟曲县高度重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抓,高位推动,统一工程规划、统一整合资金、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建设。为全力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制定了《舟曲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实施方案》《舟曲县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冲刺清零工程实施方案》。同时,各部门齐抓共管、协同作战、各负其责,积极推动资金筹措、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源保护、水质监测和宣传发动等各个方面工作,全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脱贫攻坚。
坚持精准施策,确保全面覆盖。为保障农村稳定供水,我县对标农村安全饮水脱贫退出标准,聚焦农村供水中的短板和弱项,“拉网式”排摸冬季冻管、供水能力弱、水源距离远、水源不稳定等饮水安全问题,严格对照标准逐村逐户开展饮水安全状况摸底调查。通过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采取更换水源、延伸管网、巩固提升等方式,新建截饮水源工程6处54处、机电提引工程2处、调蓄及减压水池95座、截流坝15处、泉池29处、高位水池58座、各类阀门井171座,改造截流坝、泉池43处、提饮水源工程56处、集中供水点2座,维修改造蓄水池8座、改造截引自流引水工程20处、机电提引工程1处,不断提高饮水保障水平。

坚持建管并举,发挥长期效益。一是建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制度。制定出台了《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乡镇和县直部门职责,对工程的运行管理、水费征收、维修养护经费筹措落实、水源地保护及水质检测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建立健全工程建设运行管理体系,由县水务局负总责,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乡镇分管负责人主抓,村级管护员具体负责,确定了县、乡、村三级管护人员,明确了各级各单位管理责任。目前,19个乡镇全部建立了乡镇水管站,利用现有公益性岗位在208个行政村设立村级管护人员208名,均能够熟练掌握水量、取水方便程度、水质、供水保证率4项评价指标。二是加强水费征收工作。建立并实行农村饮用水供水有偿使用、多种形式收费制度,制定出台了《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征收办法(指导意见)》,明确了征收范围、收费类别、收缴方式、水费管理及使用程序,征收水费主要用于工程维修管护等支出,确定农村饮用水水费指导价为50—150元/户·年。目前,全县19个乡镇208个行政村已全部完成水价确定,行政村水费确定率达100%,241个村组已按每户或每人收缴水费,水费收缴率达62%。三是积极落实工程运行管护经费。投资300万元建设22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物资储备库房,能满足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维修和应急抢修物资储备需求。制定《舟曲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基金管理办法》,落实维修养护经费250万元,按照人均10元的标准计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基金110万元,划入县级维修基金账户管理。四是加强水质监测。完成368个村组饮用水水质检测,经检测所有村庄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和要求,实现了舟曲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检测全覆盖、规范化和制度化,真正让群众喝上了放心干净水。
通过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管理实践,舟曲县农村群众用水更加方便快捷,供水成本普遍降低,实现了工程建管、水质监测和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供稿:姚常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