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下午,舟曲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新闻发布会,对惠某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审理情况进行了新闻发布。会议由县扫黑办负责人主持,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部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和县融媒体中心记者,以及政法单位干警共计70余人应邀参加了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县法院发言人通报了惠某春等21名被告人涉嫌敲诈勒索、寻衅滋事、故意伤害一案的审理情况。该案中,被告人惠某春、张某林、杨某浩等人共同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经常纠集在一起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犯罪,形成了以惠某春为首,以张某林、杨某浩为骨干成员,以杨某、尚某强、李某、李某强、刘某杰、孙某平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在社会上造成了较为恶劣的影响。12月6日至12月8日,舟曲县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21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12年的有期徒刑,当庭进行了宣判,并对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
今年以来,经过公安机关大量调查取证,顺利侦破了该起案件,检察机关第一时间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起诉,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在庭前对28本卷宗进行集中阅卷,县司法局积极协调上级部门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12名被告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指派律师为其辩护。县法院组织公诉人与被告人、辩护人召开庭前会议,对案件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明确举证、质证方式。庭审中,合议庭对21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惠某春、张某林、杨某浩等21名被告人及其各自辩护人分别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各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被告人亲属80余人旁听了庭审。
该案的公开审理宣判,彰显了法律权威,有力打击和震慑了黑恶势力犯罪,进一步展示了县委、县政府扫黑除恶的坚强决心与信心,标志着我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新的突破,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