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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暨培训会议

发布时间:2020-06-18 10:20:39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吴金贵 点击:

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6月17日上午,舟曲县监察委员会召开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聘任暨培训会议,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旦正道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宣读了县监委关于聘请舟曲县监察委员会第一届特约监察员的决定,并向18名特约监察员颁发聘书。

就做好特约监察员工作,旦正道吉要求,一要深刻认识特约监察员制度的重大意义。《国家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出台的目的就是为了发挥特约监察员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作用,有利于推动监察机关依法接受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利于发挥特约监察员外部观察优势,帮助弥补监督工作盲区,更好行使监察权。二要准确把握特约监察员的职责任务。这次聘请的18位特约监察员,是县监委由外部引进的“监督员”,队伍结构中既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有企事业单位、基层村组优秀代表,都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都热心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希望大家对监察机关行使监察权进行监督约束,帮助弥补工作中的盲区,切实履行好肩负的重要职责。三要切实完成好特约监察员各项任务。特约监察员要牢固树立起自觉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责任意识,把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当成自己的分内事,协调好监察工作和本职工作,对纪检监察的各项工作有什么想法、意见和建议,直接向纪检监察机关提出,力争使特约监察工作能有力有效地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四要为特约监察员履职提供有效保障。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既需要特约监察员担当作为,也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把特约监察员工作纳入大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积极搭建工作平台、创新工作机制、加强服务保障,切实为特约监察员履职创造良好条件。

会上,第一届特约监察员还集中学习了《监察法》和《舟曲县监察委员会特约监察员工作办法》。(供稿:吴金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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