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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投资1.49亿元改善农村贫困群众住房条件

发布时间:2020-08-04 14:52:05 来源: 县政府办 作者:姚常录 点击:

住房是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条件,农村危旧房改造是贫困群众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舟曲县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作为改善贫困群众居住条件、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有力抓手,累计投资1.49亿元改造农村危旧房11533户,有效改善了农村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

一是深入调查摸底。成立县农村危旧房调查摸底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村组开展入户调查,摸清了全县农村危旧房现状,并现场复审、拍照存档。分年度制定《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逐村逐户建立农村危房改造档案,建立工作台账,切实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同时,建立农村住房安全动态管理长效机制,发现一户危房消除一户,做到不漏一户,因改尽改,全面消除农村住房安全隐患,为全县脱贫摘帽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是严格审核把关。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严格核实危旧房改造对象,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严把对象准入关、操作程序关,优先解决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和贫困残疾人等困难家庭的基本安居住房问题。

三是规范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对象确定、危改政策、补助标准“三公开”制度,及时维护更新危旧房信息系统,按照“确定一户,建档一户、录入一户,竣工一户、完善一户”的原则,将补助对象基本信息和各环节审查结果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乡镇政务栏公示、县政府网站公开,做到“档、卡、册、户”四个一致。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分账核算,建立改造进度与资金拨付挂钩制度,严格按照建房进度,实行财政拨款、银行支付直接发放到户的模式,财政、审计、监察等相关部门对补助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确保农村危旧房改造资金专款专用,安全运行。

五是加强规划指导。把农村危旧房改造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易地扶贫搬迁、环境卫生整治和农村文化建设等生产和社会事业发展相结合,引导群众相对集中建房,改变农村无序建房现状,有效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供稿:姚常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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