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不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千方百计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着力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推进民营企业快速发展。
加强党建示范引领。全面加强对民营企业的组织领导,成立民营企业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和省州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政策文件,分析研判民营企业发展态势。按照《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规范要求,民营企业全面建立党支部,完善党组织活动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开展党建工作,探索创建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的“舟曲模式”,培育了“田园党建”“甜蜜党建”“致富伞党建”“金凤凰党建”“春蚕党建”“党员管家”等特色党建品牌。

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深化落实“证照分离”、全程电子化、简易注销等商事制度,在继续实施企业“证照分离”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简化市场准入程序,优化登记流程,缩短登记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充分释放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红利,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化水平,着力构建规范、优化、便利的市场环境。取消证明事项23项,公布“最多跑一次”事项642项,极大的减少了民营企业办事流程,企业注册登记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个体工商户材料齐全的全部现场办理,真正实现了“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目标。

强化政策供给支持。制定《舟曲县农牧产业贷款贴息实施方案》,对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按照审批贷款额度3.4%的标准进行贴息。制定《舟曲县到户产业扶持资金投放管理办法(试行)》,对无力发展产业、自愿入股经营主体的贫困户,由乡镇组织贫困户、村“两委”、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签订“四方协议”,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入股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按不低于入股资金8%的标准为贫困户分红,有效解决了到户产业扶持资金规模小、投入效益低和龙头企业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新冠肺炎发生以来,加快推进担保贷款工作,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应贷尽贷,先后为10余家企业、专业合作社、经营户投放贷款5660万元,对已建成的“扶贫车间”给予每家18万元的扶持资金。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2019年以来,全县制造企业增值税率从16%降至13%,建筑企业税率从10%降至9%,全年减征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超过1300万元,重点税源企业税负同比下降超过15%;小规模企业纳税人免征增值销售额由每季的3万元上调至10万元,全县80%以上市场主体受益。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六小税种”“两项附加费用”。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至16%,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今年全面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延期缴纳税款政策,予以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截至目前,我县累计办理延期申报、缴纳税款业务219笔750万元,有效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确保让企业“轻装上阵”。
积极搭建供销平台。组织县内企业参加兰洽会、津洽会、西博会、中阿博览会、农博会、药博会、菌博会等各类贸易节会,为企业搭建展示展销农产品平台,苏宁云商、健康快车等知名电商平台在舟曲建立直销直购平台,天津市多家企业与舟曲县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达成农超对接合作协议。北京壹零捌铭商贸有限公司总投资1000万元的加工车间即将在舟曲落地建设。舟曲绿脉农业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天河菌业科技有限公司、博峪纹党花蜂业有限责任公司、华瑞农林牧综合发展有限公司与天津昇昌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绿舟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舟曲县农特产品购销合同》。4月28日,天津市和平区与甘肃省舟曲县通过“云视频”举行了“津城献爱心、精准助脱贫—天津市消费扶贫云签约”仪式,舟曲县签订1020万元消费扶贫协议,为“舟”味农特产品进入大城市搭建了平台。
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大力培育和支持引领下,全县民营企业不断发展壮大。截至目前,全县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民营经济市场主体共6846户,注册资本57.28亿元,其中民营企业884户、注册资本40.43亿元,个体户4600户、注册资本3.19亿元,农民专业合作社1362户、注册资本13.66亿元,占全县总注册资本的70.6%。
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3.49亿元,占全县生产总值的52%,占据全县经济总量的半壁江山,民营企业吸纳就业6700余人。民营企业履行社会贡献率稳步提升,已成为舟曲县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增收致富、助推全面小康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供稿:白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