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全域无垃圾治理和州委、州政府“抢占绿色崛起制高点,打造环境革命升级版”的决策部署,坚持将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提升对外形象、推动经济转型、夯实基层基础、增进民生福祉的生动实践,广泛掀起“环境革命”热潮,向各类“顽疾”和“陋习”宣战。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抓推动。坚持把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成立了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制定出台了《舟曲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点》《舟曲县农村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方案(试行)》《舟曲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试行)》等,从责任、时限、目标、措施、重点、落实六个方面进行规范和明确,为推动全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强化经费投入抓保障。2017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投入资金7781.31万元,为532个村民小组选聘了1260名村级保洁员,每个行政村垃圾清运费由1万提高到3.5万元。结合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一事一议等项目,加快垃圾填埋坑、垃圾池、垃圾箱等环卫设施建设。截至目前,修建垃圾池(填埋处理点)368个(处),配备垃圾桶(箱)13433个,购置电动保洁车、三轮清运车、大中型垃圾清运车等208辆。

三是强化专项治理抓提升。扎实开展“城区环境卫生、乡村环境卫生、集贸市场环境卫生、交通沿线环境卫生、江河沿岸环境卫生、景区景点环境卫生、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等七大专项治理行动,投资8799万元先后实施了老城区巷道改造、风貌改造、农贸市场改造等项目,发动干部职工在峰迭新区打造了13个主题花园;组织开展以“一叠、二刷、三化、四洗、五擦、六扫、七改、八清”为重点的城乡家庭卫生整治行动和“美丽庭院”创建活动,推动整治工作由乡镇村组向居民室内延伸;扎实推进国土绿化行动,在村庄主次干道、公共场所、河渠水系、房前屋后见缝插绿26万余平方米,安装太阳能路灯5777盏,拆除废弃房屋3200余间4.9万平方米;人流量较多、较繁华的集贸市场定期不定期进行规范整顿,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成立19个乡镇农村道路管护站,配备了281名养护管理员,重点对农村公路沿线的乱搭乱建、占道经营、乱堆乱放等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进行全面治理;筹资124.3万元对“一江两河”重点河段及5条沟道进行清淤,疏浚河道45.24公里,河清岸绿水净的目标逐步实现;增加了20名景区环境卫生及道路养护保洁员,旅游垃圾日产日清;全面开展建筑工地环境卫生整治行动,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营造环境良好、生产和谐的文明施工环境。

四是强化督促检查抓落实。成立了由县四大班子领导牵头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专项督查组,累计开展各类督查300余次,反馈整改问题3600余个;设立环境卫生信息反馈平台,形成常态化动态化督促检查模式;建立乡镇互查互促专项督查机制、选派“两代表一委员”开展互查联评,建立群众参与监督机制,设立开通县环境办投诉举报电话,累计接到环境卫生方面举报投诉问题132件,办结率达到99%;实行一月一督查、一月一排名、一月一通报,对新老城区、乡镇村组、景区景点、公路沿线、河道水域进行无盲区、全覆盖的督促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对账销号,将督查考评结果与追究责任相结合,有效传导压力,倒逼责任落实。

五是强化宣传教育抓动员。通过制作“花开舟曲”专题片、宣传栏,在县有线电视台开设“环境卫生进行时”专栏,张贴公告、印发致广大群众的一封信、发放倡议书、开设“扫描舟曲”微信公众号,进村入户宣讲等形式,大力开展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宣传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党员活动日”“爱国运动活动月”“集中清扫日”“热爱家乡、保护环境”“环境大整治、社区在行动”等主题活动,着力营造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近年来,印发倡议书2.4万余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2000余份。

通过全方位统筹、全身心投入、全区域整治,城乡面貌焕然一新,生态美、自然美、环境美的良好形象得到了充分展示,为推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提振了精气神、凝聚了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