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曲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全省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促进提升发展质量,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工作,将2020年确定为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标准化建设年,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水务、扶贫、文旅、税务、供销社、农经站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各乡镇长为成员的舟曲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统筹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
二是高位谋划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立足县情实际,组织专门工作力量,参照《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科学研究制定了《舟曲县农民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实施方案》,明确了总体要求、重点任务、时间及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做到高位谋划,统筹推进。
三是开展摸底调查,夯实工作基础。成立两个专项工作组,利用一个多月的时间,会同各乡镇按照“运营规范、运营较规范、运营一般、未运营和注销吊销”5种类型,深入全县19个乡镇208个行政村通过实地核查、翻阅资料、座谈交流、电话询问等方式,对全县所有注册的合作社开展全覆盖摸底调查,进一步核实了基数,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摸底调查,全县19个乡镇208个行政村共注册合作社1658个、联合社8个,其中运营规范合作社135个、运营较规范合作社184个、运营一般合作社420个、未运营合作社345个、注销合作社574个;全县运营的739个合作社中国家级示范社1个、省级示范社22个、州级示范社41个、党员或村干部领办的合作社346个。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提升规范水平。统筹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和扶贫资金, 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重点向国家、省州县级示范合作社倾斜,把无条件接纳入股贫困户成为合作社成员作为扶持的前提条件,筹集2020年第一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天津帮扶资金1200万元,20%作为合作社扶持奖补资金、80%作为贫困户入股资金,通过扶持和带贫的方式投入到合作社,推动全县102个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带动贫困户增加收入;按照新创建1个省级示范社县级财政奖励10万元、新创建1个国家级示范社县级财政奖励20万元的标准,积极鼓励示范社创建,切实增强了合作社发展和带贫能力。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富民产业贴息贷款工作,组织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具备一定规模、带动贫困群众增收效果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填报《2020年富民产业贴息贷款对象审核表》,截至目前已为6家合作社办理贷款212万元。
五是建立协调机制,推进示范创建。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明确部门职责,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全国和甘肃省、甘南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制定印发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了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组织召开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印发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建立健全了合作社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积极开展国家、省、州、县级示范社推荐申报和2018年以前认定省级示范社和第三批州级示范社监测工作,今年共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6家、州级示范社40家,拟认定2020年(第一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38家,全力推进国家、省、州、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