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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深入推进合作社示范社“四级”联创

发布时间:2020-12-29 11:01:31 来源: 县农经站 作者: 点击:

今年以来,舟曲县认真按照《舟曲县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培育认定、分级递进、动态监测、政策扶持为主要内容的示范社培育创建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国家、省、州、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

一是积极建立合作社发展综合协调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一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的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的规定,为进一步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明确部门职责,建立综合协调机制,统筹指导、推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按照全国和甘肃省、甘南州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席会议制度,制定印发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组织召开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专题研究安排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工作,审议通过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审议稿)》,研究解决了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明确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二是建立健全示范社动态监测制度。实行合作社示范社“有进有出”,按照甘南州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甘肃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2018年以前认定的省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第五批州级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第三批州级示范社监测工作的通知》精神,县农业农村局积极会同自然资源、水务、供销社等部门和单位,对全县2018年以前认定的15家省级示范社和7家第三批州级示范社进行监测,经监测,有13家省级示范社监测合格、7家州级示范社合格,有2家省级示范社监测不合格,实行合作社示范社“有进有出”制定。

三是深入推进国家、省、州、县级示范社四级联创。根据新修订的《国家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甘肃省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甘南州农牧民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暂行办法》,制定印发了《舟曲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按照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以及州农业农村局的要求,积极开展国家、省、州、县级示范社推荐申报工作。经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请,乡镇择优报送,县级审查核实,2020年共推荐申报国家级示范社2家、省级示范社6家、州级示范社40家,拟2020年(第一批)县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116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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