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舟曲县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立足全县藏汉民族“小聚居、大杂居、交错杂居”的县情实际,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于2017年12月26日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

虽然已被国家民委命名,但舟曲县始终秉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永远在路上”的遵循,杜绝“牌子到手、创建到头、一创了之”的思想,坚持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从以前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到后来巩固提升示范县水平,再到现在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一脉相承、内涵拓展。

为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县委统战部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和主办干事积极参加省州各类专题培训和观摩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开拓创建工作视野,“充电”涨见识、“取经”明思路,为下一步全方位、全覆盖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动作为,做好准备。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近日,甘南州民委组织八县市民族工作部门负责人赴青海省海东市循化撒拉族自治县、黄南藏族自治州观摩学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主题馆打造工作,舟曲县委统战部副部长、创建办负责人王新伟参加了此次培训,尽管行程远、时间短、日程满,但参训人员的收获与感受颇深。按照此次培训要求,王新伟同志以《青海观摩有感》为题作诗一首,作为本次观摩学习的心得体会和学习总结。
附:
《青海观摩有感》
青海观摩不虚行,克服劳顿取真经;
主题鲜明显特色,共同意识融其中。
历史沿革溯渊源,发展巨变至如今;
相濡以沫通彼此,守望相助民族魂。
交往交流互交融,团结进步促繁荣;
人文大众实体化,氛围浓厚入脑心。
兄弟州县情谊深,服务周到传要领;
受益匪浅鉴共享,因地制宜启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