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副主任王建华、张鹉、高辉明、尹永政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0人出席会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丹正昂杰,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永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源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安排计划及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并作出了相应的决定。
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民营经济发展审议意见》、《关于全县农业龙头企业及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审议意见》和《关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接受房王朝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报告、关于提请接受姜鸿荣等7名同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报告和关于提名安玉海等8名同志为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报告,以及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草案)。

梁吉效强调:县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联系,围绕常委会重点审议的议题,认真调查研究,掌握了解有关工作情况,撰写出高质量的调研报告,使常委会各项工作有计划、按步骤、高质量地有效开展。(记者:严田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