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召开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1月10日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经2021年11月10日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决定,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至22日在舟曲县老城区召开,会期4天。会议的建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舟曲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议舟曲县人民政府2021年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工作报告(书面);
三、审议舟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舟曲县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议舟曲县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审查批准舟曲县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22年全县财政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舟曲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选举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表决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表决舟曲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选举舟曲县人民政府县长、副县长,选举舟曲县监察委员会主任,选举舟曲县人民法院院长,选举舟曲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举出席甘南藏族自治州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九、其他。
舟曲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