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机构改革工作开展以来,紧紧围绕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在领导机制、决策机制、运行机制上下功夫、出实招,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备,着力构建职能完备、科学规范、简约高效的管理体制。
加强党的领导,构建职能完备的领导机制
一是建立健全和优化县委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组建成立县委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全面加强对纪检监察、深化改革、依法治县、国家安全、网络信息安全、财经、外事、审计、教育、农村等工作的全面领导。
二是加强县委职能部门的统一归口协调管理职能。将公务员管理、机构编制、民族宗教、侨务工作、新闻出版和电影工作职能调整划转归县委职能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强化县委部门工作职能。
三是统筹推进其他各项改革。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在机构改革中领导核心作用,积极推进县委县政府事业单位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组建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综合执法队伍,统筹推进县人大政协机构改革和群团组织改革。
贯彻民主集中,构建科学规范的决策机制
一是规范设置涉改单位党委(党组)。对机构改革中涉改单位党组进行了设置调整,保留党委(党组)8个,撤销党委1个,更名党委1个,新设立党组22个,进一步理顺和明确党委(党组)对各项中心工作的领导权。
二是规范议事决策机制。健全党委(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机制,明确议事决策内容、程序和纪律,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
三是加强涉改机关标准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6个标准27项规范,积极推进涉改单位机关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发挥机关党建对其他领域党建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坚持精兵简政,构建简约高效的运行机制
一是清理规范机构设置。从严规范和管理挂牌机构、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撤销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5个,挂牌机构25个,合署办公机构19个,进一步优化机构职能配置,推进机构协同高效。
二是核销职数消化干部。核销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和挂牌机构、合署办公机构科级领导职数86名,兼任职务38名,积极消化机构改革产生富余人员和违规配备干部,目前对82名科级干部进行了消化。
三是明确职能核定“三定”。按照《舟曲县机构改革方案》,及时调整职能、划转职责、核定领导职数、分配人员编制,对20个单位机构编制职责进行了调整,重新核定了19个新组建单位“三定”规定,进一步明晰了部门权责,有效避免了政出多门、责任不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