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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人大常委会召开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舟曲动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11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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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0日,州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舟曲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并召开动员会议。

州人大常委会主任安锦龙出席动员会议并作讲话。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志才及州人大、州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出席会议。

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永昌、尹永政,县政府副县长赵锦帆,县直及省州属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乡镇分管副乡镇长,部分省州县乡人大代表参加了会议。 

安锦龙在讲话中指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落实党中央关于大气污染治理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大意义,依法推动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坚持不懈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确保党中央关于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和省州委工作部署得到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关注的突出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安锦龙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既要盯住重点领域,检查发现问题,又要下定决心坚决治理,稳妥有序推进,真正把法律制度的刚性约束发挥出来,让法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要把问题找准找具体,真发现问题,发现真问题;要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检查什么问题,哪里问题突出就去哪里检查,掌握大气污染防治第一手资料,找到法律实施中存在问题的症结所在。要针对导致大气污染的扬尘、锅炉烟尘、机动车尾气、餐饮油烟和工业废气这四大主因,在坚持不懈地做好“降尘、减煤、治气、增绿”四篇文章上发现问题和不足。

安锦龙强调,要把握工作原则,注重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法定性和严肃性。一要坚持依法原则。要紧扣法律制度、法律规定、法律条文开展检查,说明法律实施的实际情况,提出有针对性、有创新性、能见实效的建议,确保法律得到更加全面有效实;二要坚持严格原则。要深入查找法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善于发现法律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特别是典型问题,敢子动真碰硬,该曝光的曝光,该点名的点名,真正形成监督的压力;三要坚持全民参与。要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自觉强化遵法守法意识,自觉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自觉抵制各种大气污染行为,促进形成政府牵头,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共同参与、群防群治的环保工作大格局,以积极主动的实际行动助力执法检查活动开展。

会上,赵锦帆代表县政府从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全力支持配合,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整改落实,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提质增效四个方面作了表态发言。

随后,执法检查组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谈话等方式对我县贯彻实施大气污染法防治法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

就贯彻落实好动员会议精神,配合州人大常委会开展好执法检查工作,梁吉效要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一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学习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民树立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环保理念,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二要按照已制定出台的《舟曲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管理和执法力度,切实减轻大气污染和噪音污染,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三要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规定和《甘南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问责办法(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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