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州政府统一安排,按照州食安办、州市场监管局、州教育局、州公安局《关于开展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整治的通告》和州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19年春季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及州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校园食品安全批示精神,结合3月16日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校园及周边禁止销售“辣条”》的公告,县市场监管局立即行动,召开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安排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并从3月19日开始,组织七个检查组对全县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覆盖全县所有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各类门店、食品加工小作坊。一是根据全省所有校园及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销售“辣条”的通告精神,检查人员在校园门口及主要交通要道和公共场所张贴通告,引导社会群体和学生不购买辣条食品,并宣传辣条食品是高油、高盐、高添加的调味面制即食方便食品,经常食用不利身体健康和青少年茁壮成长。
二是对校园周边200米范围内食品超市、经营店、餐馆和食品摊点进行拉网式检查,并告知食品经营户不进购和销售辣条食品。同时,还对经营主体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查验制度、经营资格等进行检查。对校园周边馒头店、饮品店、蛋糕房等继续开展摸底排查和整顿治理,对存在的隐患和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进行处罚。
三是督促指导各类学校按照自查要求,以落实“五个严禁”,明厨亮灶,索证素票、食品贮存,餐用具洗消保洁,食品留样,餐厨废弃物处置等为重点内容,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限期对各项风险排查整改到位。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80人次,检查学校食堂21家、幼儿园食堂4家、营养餐食堂2家,检查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131户,没收问题食品237公斤(其中“辣条”食品81公斤),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5份,张贴公告30张。
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有效净化了全县学校及其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杨寿永 孙延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