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5日,舟曲县召开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工作推进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郭子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尹永政,副县长梁建军,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张红兵,县法院院长郭永林,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源出席会议,各乡镇、县直和省州属驻舟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县委副书记王丽英主持。

会议对中央和省州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通报,针对性地指出了生态环保意识等七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分析了整改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短板,并从备战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等五个方面对下一步工作作了安排。
就抓好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全县生态文明建设,会议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把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深刻把握环保督察的政治性、严肃性、重要性,积极谋划,主动出击,本着对全县经济发展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以等不得、慢不得、拖不得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二要靠实整改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重拳整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聚焦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省州级环保督察以及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等反馈问题,持续扭住不放、逐项整改,确保尽快整改到位。三要细化工作措施。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对到期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逐项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狠抓落实,尽快完成;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认真对照《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和验收标准,逐条梳理、逐项验收;对整改措施不完善、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整改到位;对整改时限要求的事项,要逐项检查是否达到整改标准,强化督办,确保按期完成。四要强化督导检查。县整改办及州生态环境局舟曲分局要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的督察督办,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组织专门力量,按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挂牌督办,定期通报整改工作情况。 (白成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