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舟曲县委党校、大川镇土桥子村被省民委分别命名为“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和“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
近年来,舟曲县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举、实现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始终坚持以“花开舟曲”为引领,着力打造“民族团结之花”,统筹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和党的建设等各项工作,“民族团结之花”绚丽绽放且芳香四溢,2017年底,舟曲县被国家民委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
荣誉的获得来之不易,既要加倍珍惜,更要发扬光大。2018年,舟曲县以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为引领,不断巩固提升创建成果,进一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作为全县重要宣传思想工作总体规划、共同研究策划、同步组织推进,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促进创建工作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开展,不断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以“一月多节会”为契机,将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与弘扬民俗文化相结合,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花开舟曲”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
截至目前,舟曲县共荣获国家、省、州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个人表彰奖励共57个,其中,创建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个;省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10个集体、模范家庭4个、模范个人2个;州级模范集体32个、模范家庭5个、家庭模范个人3个;县级表彰奖励模范单位57个、模范家庭180户、个人80名。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在具体工作实践中,舟曲县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的名片效应,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影响力,拓展创建工作的参与率,扩大创建工作的覆盖面,把已有的示范点逐步打造成观摩点,并力争把县级示范单位打造成州级示范单位、把州级示范单位打造成省级示范单位、把省级示范单位打造成国家级示范单位,促使创建工作出成效、上层次,民族团结之花绚丽绽放、常开不败,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凝心聚力的群众基础、和谐稳定的社会基础,奋力谱写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崭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