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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委来舟曲县检查验收创建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工作

发布时间:2023-11-16 09:19:11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11月14日至15日,省民委专职委员魏旭文一行来舟曲县检查验收创建第九批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和第一批“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示范单位(企业)工作。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孙军林,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王亮国陪同。

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曲告纳镇、舟曲县藏中、宏生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县委办、县委统战部、峰迭新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街、立节镇拉尕山民俗博物馆等地,通过实地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舟曲县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和“红石榴”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并就现场发现的问题向相关负责人作了反馈。

验收组对舟曲县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舟曲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中央和省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载体丰富生动,氛围浓厚,特别是率先发起“白龙江流域九县(区)民族团结进步深化带”联创共建行动举措新颖,构建了“优势互补、信息互通、互学互鉴、资源共享、平台共建、品牌共创”的工作格局。

验收组要求,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督促指导各乡镇、各单位对标对表自查督查任务清单,认真进行查漏补缺,逐项逐条抓好整改落实;二要准确理解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十二个必须”思想精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主线,也是民族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遵循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永远在路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永无止境原则,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三要强化宣传教育,用好各类平台载体,创新形式内容,在全县营造出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同时注重细节打造,突出特色,以民族团结促中心工作,以业务工作提升民族团结氛围,让民族团结扎根基层、深入人心;四要优化工作举措,围绕行业部门主责主业,统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与重点工作融合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切实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县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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