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我县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帮助山区贫困群众“挪穷窝、斩穷根”的关键举措,加强政策引导,将易地扶贫搬迁与棚户区改造、产业发展和创业就业有机结合,同步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从根本上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了一方人”的问题,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的目标。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各乡镇、村组调查研究,摸清贫困群众居住现状,认真研究搬迁对策,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实现脱贫致富和“五个一批”中的一项最有效、最根本的重要抓手,作为实现贫困群众“挪穷窝、换穷业、拔穷根”的重要举措,坚持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为重点,着力在破解资金难题、解决土地瓶颈制约、推进后续产业发展、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上下足绣花功夫,采取多种方式,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进程,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有效改善了贫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了脱贫致富的步伐,为全县脱贫攻坚注入强劲动力。
易地扶贫搬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头号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全县上下加强宣传动员,精准识别对象。一是坚持扣准“第一颗纽扣”,始终把精准识别放在首位,聚焦、聚焦、再聚焦。在识别程序上不少一环,全方位宣讲政策,公开评议对象,公示评议结果,把知情权、评议权、监督权交给群众。在对象锁定上不落一人,经自愿申请、群众评议认可后,确实为搬迁对象。2016年至今,全县共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333户5430人,其中建档立卡户1119户4390人,相当于我县中等规模1个建制乡镇的人口。二是深入宣传动员。成立政策宣讲组,及时向群众传达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和国家、省州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发放宣传画册,提升了群众对政策的知晓率。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乡镇主导作用和搬迁户主体作用,引导贫困群众自愿参与易地扶贫搬迁,努力建设新家园,尽快实现“拔穷根、挪穷窝、换穷业”,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三是积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充分发挥搬迁群众项目建设的主体地位,尊重搬迁群众的知情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在基础设施、社会公共设施建设过程中,优先组织搬迁群众参与项目建设,进一步增加了项目实施透明度,增强了项目建设的执行力,取得了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为了有效解决安置与发展的问题,我县充分发挥群众在易地扶贫搬迁中的主体作用,坚持搬迁对象让群众评,安置去向让群众选,产业方式让群众知,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走出了“下山入城拔穷根、产业受益助脱贫”的搬迁道路。全县划分为以立节为中心的乡村旅游、以峰迭和城关为中心的楹联文化、以大川为中心的商贸物流、以曲告纳为中心的旅游集散、以博峪为中心的民族民俗特色文化的“五大经济发展区块”。
通过整合政策、项目、资金等资源,将易地扶贫搬迁与城镇化建设结合起来,在抓好搬迁建房的同时,坚持以产业发展和稳定就业为导向,针对不同的搬迁对象,选择不同的扶持方式,做到同步谋划,同步实施,同步推进,探索出了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模式。一是坚持“搬得出”与“稳得住”相结合。结合安置点实际,为2016年在峰迭新区货币化购房的179户群众在老城区泉城嘉园购置三楼商铺948平方米,峰迭新区购置商铺693平方米,利用“五大经济区块”的区位优势,为2017、2018年集中购房安置点搬迁户着力修建5个农贸市场,以划分摊位和整体租赁分红的方式增加搬迁群众收入,目前首批商铺收益金60万元已全部按人均商铺面积发放到群众手中。二是坚持“促脱贫”和“三变”改革相结合。针对1-2人插花安置搬迁户,按照户均2万元标准,结合脱贫攻坚“一户一策”,由乡镇以“三变”模式培育后续产业,以折股量化、入股经营收益保底、按股分红等多种形式,增加群众收入。通过多种举措,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确保脱贫路上不让一个搬迁群众掉队。三是坚持“可发展”和“能就业”相结合。整合各方力量,根据搬迁户实际情况,将搬迁户纳入保洁员、护林员、水管员、道路管护、大学生专岗等公益性岗位,解决274名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
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如今搬迁群众搬进了宽敞明亮舒适的安置房,享受到了城市居民的公共服务,彻底解决了行路难,看病难,发展致富难的瓶颈。(记者:姚缠龙 何柄江 杨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