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舟曲县监察委员会负责人代表监察委员会向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了《舟曲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这是舟曲县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依法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
依据《宪法》和《监察法》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工作开展情况,既是贯彻落实《宪法》和《监察法》的要求,也是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需要,充分彰显了舟曲县监察委员会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以人大监督为动力促进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决心。
在报告中,县监察委负责人向县人大常委会汇报了监察体制改革情况、今年以来的主要工作及今后工作打算,并请县人大常委会对监察委的工作汇报进行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对监察委的工作予以大力支持和有力监督。
县监察委成立以来,监察委将“监督执纪”和“监督执法”有机结合起来,认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严肃查处了一批违法违纪案件,给予政务处分7人(行政记过2人,开除5人),立案调查涉嫌职务犯罪案件1件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