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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人民检察院40年的风雨历程

发布时间:2018-10-28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由本级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并对其负责。检察机关监督法律执行和遵守的情况、维护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前身为西固县人民检察署,于1951年7月建立,隶属于武都地区(现陇南市)检察分署。1954年6月,检察业务由甘南州人民检察院代行。1956年4月成立舟曲县人民检察院。1966年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1967年2月,检察院实行军事管制,人员调离,机构名存实亡。1968年5月检察业务并入舟曲县革命委员会保卫部。1975年1月,按当时的《宪法》第25条规定,检察院职能由公安机关行使,检察机关被撤销。1978年重新设立舟曲县人民检察院,内设经济检察股、刑事检察股、法纪检察股、办公室四个内设机构。1988年10月,根据《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将股更名为科,经济股更名为贪污贿赂检察科。

随着检察事业的不断发展和检察监督领域的进一步拓宽,为适应检察业务专业化、细致化的工作要求,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1998年4月,贪污贿赂检察科更名为反贪污贿赂局,法纪检察科更名为渎职侵权检察科,刑事检察科分设成立审查批捕科和审查起诉科。2004年,审查批捕科更名为侦查监督科,审查起诉科更名为公诉科,并增设法警大队、监所检察科、控告申诉检察科、民事行政检察科。2005年渎职侵权检察科更名为反渎职侵权局。2014年,监所检察科更名为刑事执行检察科,同时增设政工科、案件管理办公室、翻译科、职务犯罪预防科(设在反贪局)。

位于舟曲县城关镇北街检察院办公楼,建于1978年,为老式砖木结构瓦房,共七间两层,占地面积450平方米,建筑面积294平方米。一层为干警宿舍,二层用于办公,办公用房面积147平方米。 

位于舟曲县城关镇寺门咀检察院办公楼,1999年动工修建,2000年落成投入使用。为六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940平方米,总投资62万元。

位于舟曲县城关镇瓦厂村检察院办公楼。2006年动工修建,2007年3月竣工,2009年投入使用。为四层框架结构,建筑面积1433㎡,干警人均面积46㎡。2010年8月8日,舟曲县发生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舟曲县检察院办公楼一层被洪水浸泡达半月之久,受损严重。

位于舟曲县峰迭新区的现“两房”及办公用房属“8.8”特大泥石流灾后重建项目,工程于2011年9月开工建设,2012年12月底竣工,2013年5月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5046.64平方米,为主楼六层、副楼两层带地下车库的框架结构建筑。建设有标准化的办案区、办公区、高清视频会议室、远程视频接待中心、职务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院史陈列室、法警训练基地、档案室、机要室、网络机房、职工宿舍及“五小”(小图书室、小电子阅览室、小招待所、小食堂、小健身房)等设施。安装有同步录音录像设备、红外线监控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等,配备了全新的办公家具,开通了检察三级专线网和互联网,装备先进,功能齐全,基础硬件设施达到全省基层检察院先进水平。

几分耕耘,几分收获。几代舟曲检察人艰苦创业,顽强拼搏,锐意进取,无私奉献,换来了今天的累累硕果和荣耀,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曲自强不息的奋斗之歌。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传承检察事业精神,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不断开创舟曲检察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建设一个更加美丽的新舟曲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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