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国庆节期间辖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为广大人民群众欢度节日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舟曲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统一部署,大队宣传中队、秩序中队和城区中队民警深入辖区客运企业,对节前交通安全进行大检查,强化客运企业源头管理,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检查中,民警详细对客运企业GPS动态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车辆驾驶员管理台帐登记情况、国庆期间安全教育情况等进行现场查看和了解,督促企业负责人加强客运车辆安全检查力度和参加营运驾驶员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五不、两确保、两公示”,认真落实安全例检和“三不进站、七不出站”制度。并抽查车内灭火器、安全锤、安全带、三角木、防滑链等安全设施配备情况、查看车内安全宣传标识张贴情况,同时向驾驶员宣传安全行车法律知识,提醒驾驶员在国庆期间要注意行车安全,自觉抵制各类交通陋习,始终做到不超员、不超速、不疲劳驾驶等,确保文明、安全行车,从源头上遏制客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检查结束后,民警与客运企业负责人就企业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了沟通交流,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求国庆前组织全体客运驾驶人召开安全学习会议,传达学习近期全国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通报,严禁发生“三超一疲劳”、酒驾、强超强会、逆向行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客运车辆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国庆前夕,客运企业要集中开展一次机动车、驾驶人安全技术和驾驶人资质大检查,重点检查车务通、安全带、车辆制动、转向等安全设施设备运行及安全状况,若有损坏要及时停班更换或修复,确保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等部件能发挥正常作用。在出站和上路行驶过程中,要做好对乘客的提醒、监督工作,做好各项制度的落实。三是客运站要全面落实驾驶人教育培训制度,尤其强化对班线客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人的日常教育监管,增强驾驶人安全意识,确保国庆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