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月31日,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三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副主任高辉明分别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永昌、尹永政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1人参加了会议。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丹正昂杰,县人民法院院长郭永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源,县监察委员会,县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法制工作委员会,县政府办公室,县财政局、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人社局、农牧局、林业局、文广局、审计局、教育局、税务局、司法局、宗教局、扶贫办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巴藏乡人大主席和两名县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基层派出所工作情况、关于全县民间信仰场所管理工作情况、关于全县贫困村产业扶贫工作情况、关于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关于舟曲县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关于全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舟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规定(草案)》和《舟曲县人大常委会关于预算审查前听取县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草案)》。
会议还以举手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