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我县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确保农村垃圾定点收集,7月24日,我县举行了电动清洁车发放仪式,副县长来瑞香、部分乡镇及学校相关负责人参加了发放仪式。


为了使各乡镇、学校更好地发挥清洁车使用作用,来瑞香在仪式上强调,清洁车要由各领取单位统一管理,将电动清洁车分配到环境任务整治重,并具有使用条件的村组,做好后期使用指导和管护工作,确保车辆用到实处;各乡镇、学校要与使用人签订安全协议书,严格管理、安全驾驶,确保车辆安全使用。
据了解,天津市为我县捐赠了90辆电动清洁车,其中40辆用于新老城区,50辆用于环境卫生整治任务比较重,具有使用电动清洁车条件的乡镇;团省委捐赠24辆,分配到生态文明建设重点村及部分学校。
此次电动清洁车辆的投入运行,有效提升了我县农村环保基础设施装备水平,不仅提高城乡环境卫生整治的工作效率,而且为全县垃圾处理提供有力保障,有效解决城乡生活垃圾转运问题。(尚金华 王彦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