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履职情况
一是强化法治思维,筑牢法治之“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树牢法治思维、弘扬法治精神、凝聚法治力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推进县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化、常态化。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把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每年按规定要求向州政府、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法治建设情况。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涉及县政府“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均按照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进行集体讨论作出决定,推动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彰显法治之“为”。充分发挥法治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在改革的轨道上促进法治,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根据机构改革及法律法规规章更新情况,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权责清单精准梳理53个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事项清单。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健全政府行政执法监督专职机构,成立舟曲县人民政府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设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室,配备专职人员,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体系更加完善。扎实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涉企业规范性文件11件。不断规范乡镇执法赋权承接工作,为使乡镇更好地承接赋予的执法职权,对下放至乡镇的215项赋权承接权项开展调研,提出回收权项41项。
三是优化营商环境,凝聚法治之“势”。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多部门许可事项证照联办,积极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开办餐饮店办理时间由3个工作日压缩至0.5个工作日。积极推行双休日24小时待岗服务制度以及偏远山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特事特办,“送照到家”等便企服务措施,企业开办实现全流程1-2小时办结。全县经营主体累计达到10364户,同比增长0.7%,实现了稳中有升的目标。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定期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推进会、企业家座谈会,全力开展“一对一”帮办服务,把优化营商环境延伸到项目开工、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紧盯优化营商环境14项一级指标和省级评价考核8项重点指标,督促14项一级指标牵头单位扎实开展自查整治。
四是提升治理能力,增强法治之“效”。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备案审查工作,凡是重大事项决策前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经县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讨论决定。今年以来,合法性审查合同协议及政策文件80余件次、规范性文件17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了法律保障。全年县政府3名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协议、参与涉法事务200余件(次)。严格落实政府重大事项政策出台前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制度,自觉接受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监督。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94件、政协委员提案117件。全面推行行政柔性执法机制,建立健全“两轻一免”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严格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公示行政执法重大处罚清单,加强对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深入开展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扎实开展肉类产品违法犯罪和文化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执法案卷评查为抓手,及时纠正行政执法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实体和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助推执法质量提升。
五是巩固基层基础,夯实法治之“本”。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为主抓手,充分运用“枫桥经验”“浦江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狠抓问题源头治理,调解率达99%以上。围绕重点领域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畅通群众诉求反映渠道,切实有效解决信访问题。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完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职责,妥善化解行政争议。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23件,行政应诉案件13件。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深入开展“法律八进”活动,有效提高广大干部群众法律意识。累计开展普法知识图片巡回展示和现场法律咨询80余场次,举办各类普法讲座50余次,受训人数达5万多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依法行政理念仍需强化。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缺乏全面系统学习,碎片化学习较多,精研深思不够透彻。依法行政能力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二是法治建设氛围不够浓厚。推进法治建设方面统筹谋划还有不足,推进方式方法较为单一,带头依法履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方面还需持续用力。
三是行政执法效能有待提升。行政执法过程中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问题,执法部门执法力量不足,配置不均衡,执法人员法治素养还不够高,执法队伍不稳定,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及主要措施
在今后工作中,我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依法行政,确保政府各项工作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以高水平法治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是扛牢主体责任。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在州委州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进一步强化推进法治建设的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带领政府一班人,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法治建设的若干措施和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常态化开展法治督察,对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更加有力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决策部署在舟曲落实落地。
二是提升法治能力。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的重要指示要求,强化法治理论武装,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突出法治实践历练,推动各级领导干部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素养,敬畏法律、遵纪守法、厉行法治,严格在宪法法律范围内履职,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
三是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群众、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监督,促进各类监督有机贯通、协同发力,确保政府权力行而有规、监督有力。完善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加快建成县乡全覆盖的比较完善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积极发挥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等专门监督作用,加强对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国资监管、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提高行政效能,确保政令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