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脱贫攻坚责任的落实,着力发现和督促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舟曲县成立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组,于4月16日至5月16日,对7个乡镇15个省州级深度贫困村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
巡察采取个别谈话、随机走访、暗访、查阅资料、受理群众举报、召开座谈会、抽查核实有关事项等方式进行。主要巡察被巡察乡镇贯彻执行中央及省、州、县精准扶贫决策部署态度不坚决,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精准识别、项目落地、资金使用、推进实施不力;以争取项目资金、项目审批等名义以权谋私、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插手扶贫工程项目,以及在项目分配、审批、招投标、建设、验收等环节吃回扣;向扶贫资金动脑筋、伸黑手,在扶贫、民生、救灾款物发放过程中吃拿卡要;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数字脱贫;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不力,专项治理工作不深入、不到位,监督执纪问责宽松软等6方面的问题。
此外,舟曲县要求巡察工作坚持半月一汇报、一月一小结,对巡察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到边巡察、边移交,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及时移交有关部门核查处理。对重大问题应发现而没有发现或发现问题没有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