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至16日,州安委办第一督查组对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深入县交通局、住建局、安委办、峰迭镇、喜儿沟水电站、峰代公路项目部等单位,就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工作推进情况、安全生产“百日宣教”活动开展情况、生产经营单位复产复工情况、乡镇安监站工作开展情况以及微信群建立和作用发挥情况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督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和整改意见进行了现场反馈。
督查组要求,一要强化责任措施,加快推动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任务落地见效。安全生产领域改革是当前一项重要工作,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分析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形势,抓住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抓紧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和举措落地落实。二要结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年”活动要求,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复产复工后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遏制重特大事故要求,突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并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简单实用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制度,推动各项标准、制度和措施落实到位。三要巩固安全生产“百日宣传”活动成果,持续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微信群,不断扩大微信宣传覆盖面,极大地提高广大群众的安全生产工作参与度,提高预防事故、防控风险和自救互救能力,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韩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