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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次会议

发布时间:2018-03-30 00:00:00 来源: 舟曲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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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梁吉效主持会议并作了讲话,副主任王建华、朱永昌、张鹉、尹永政及常委会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察委员会主任王毅,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姜鸿荣,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丹正昂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兴源,县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黄国良列席会议。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文件和讲话精神;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对舟曲县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审议的议案》;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办理落实《关于全县校园食堂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舟曲县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和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和建议议程(草案)。

 梁吉效在总结会议时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认真落实好今年的工作要点,全面完成好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发挥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职能作用。一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通过依法行使监督、决定、任免等各项职权,把中央和省州县委提出的发展战略、发展目标和重要举措,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各项工作中去,推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二要正确处理监督和支持的关系,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要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的理念,寓支持与监督之中,切实推动有关方面改进工作,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三要落实民主决策新要求,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要落实推行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年度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重大事项出台前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法,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四要认真落实审议意见,增强人大工作的实效性。县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法院、县检察院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办理落实人大审议意见作为认识差距、接受监督、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重要途径,认真分析研究,积极吸收采纳,切实办理落实。

列席会议的还有县政府办公室、教育局、住建局、食药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博峪镇人大主席谢智军,省人大代表王迎春,州人大代表秦阿珍,县人大代表余成、杨便英。


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建议议程(草案)

(2018年3月28日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主任会议通过)

舟曲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拟定于2018年4月下旬召开。具体时间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后另行通知。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是: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县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审议意见》的情况报告;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文物保护情况的报告;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调整情况的议案;

五、审查批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县级预算细化调整方案,并作出决定;

六、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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