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甘南州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州”命名授牌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召开,舟曲县被正式命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县。

2017年12月26日,国家民委发布关于命名第五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的决定,正式命名北京市海淀区民族小学等198家单位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单位)”。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榜上有名,正式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之一。

自创建活动开展以来,舟曲县全面贯彻执行中央及州委各项民族政策,紧紧围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目标,按照“县委牵头、政府主导、三级联动、全民参与”原则,以“九大工程”和“八进”活动为抓手,有力推动创建活动与精准脱贫、环境卫生大整治,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等工作相融合,互促共进,展现出经济繁荣发展、民生持续改善、社会和谐稳定、群众安居乐业的生动局面,凝聚起民族团结、共同奋斗的强劲动力。
荣誉的获得来之不易,这是全县上下万众一心、真抓实干的成果。我们深刻体会到:领导高度重视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根本支撑,氛围营造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思想保证,广泛参与是开展创建工作的坚强基石,督查指导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有力抓手,创新载体是开展创建工作的关键平台,典型示范是开展创建工作的强力引擎,点面结合是开展创建工作的有效举措,繁荣进步是开展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
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县称号,既是国家民委部门对舟曲县创建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我县持续发展、和谐稳定的真实写照。今后,我们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创建成果,着力提高创建工作覆盖面、参与率和影响力,切实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我们要不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注重人文化、实体化、大众化,强化“五个认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要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营造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和谐环境,让各民族在“花开舟曲”中手足相亲、守望相助。要坚持发展为第一要务,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让各族群众在创建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