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舟曲坚持“以人为本、为老服务”的工作理念,狠抓舆论宣传、设施改善、文化娱乐、优待服务等重点工作,全县老龄事业呈现稳步健康发展的良好态势,老年人有了更多的幸福感获得感。
一是组织保障坚实有力。组建新一届老龄委员会,调整充实县老龄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乡镇和村组两级老年协会,县、乡、村三级老龄工作网络实现全覆盖。制定出台《关于加强舟曲县老龄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新时期老年人优待服务工作的意见》,召开联席会议4次,及时研究解决老龄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二是优待政策全面落实。6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率先在全省按照人均1000元的标准为包括老年人在内的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免费体检,为农村“两保一孤”人员购买了意外伤害附加重大疾病保险。为3646名70岁以上农村老人代缴参合费补助8.02万元,为2615名75岁—79岁老人和115名90—94岁老人发放津贴83.87万元。县医院、妇幼保健站落实了一免一半五优先的优待政策,为60岁以上老年人建立了免费体检档案、办理《老年优待证》7本,投资9.6万元为符合条件特困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三是服务设施不断夯实。县老年综合福利服务中心和东山敬老院、八楞敬老院、大峪敬老院基本完工,实施幸福互助院15所,投资77.35万元为东城社区老年活动中心配置各类活动器材及医疗康复设备,为4所医养结合的敬老、养老机构配备持有资格证书的养老护理人员。全县已建和在建的城市道路、公交站点、居民住宅区、旅游景区全部实施无障碍化建设,公交车设置了老弱病残孕专座。四是基础工作更加牢固。认真开展老年人管理工作,系统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达13982人。积极开展空巢老人摸底工作,准确掌握和摸清了全县农村老人和儿童基本情况。联合县公安、消防、食药监等单位联合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管理专项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为集中供养老人们创造了良好的安全居住环境。五是合法权益有效保障。将新修订的《老年法》纳入县“七五”普法工作,发放藏汉双语文字《老年法》2000多册。推行“老年维权”司法援助服务,19个乡镇均建有老年维权服务站,司法部门及时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审理、及时执行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案件,并酌情减免生活困难老年人诉讼费用。六是创建活动丰富多彩。积极开展敬老文明号创建工作,1人被省老龄委授予“老有所为”先进个人,1人被州老龄委授予敬老模范。组织开展“三星四健康”评选活动,其中3名“助老之星”和1个“健康助老中心”被州卫计委和州计生协会命名表彰并授牌。2人荣获甘南州首届“文明家庭”荣誉称号。组织县老年艺术团参加了州委宣传部、州老龄办举办的迎十九大文艺演出活动,引导老年广场舞蹈队70余人在“敬老月”活动期间进行老年文艺体育活动表演,在重阳节期间对32名福利院五保老人进行慰问。扶持组建以老年人为主的健身队伍41支,参加锻炼的人数达到60000人次/月。七是老有所为成效明显。由退休老干部联合发起,于2014年8月成立舟曲县振兴教育促进会,已累计募集资金1077.61万元,奖教奖学助学3043人次、发放奖金资助金519.56万元,为教育事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尚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