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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6—2027年供热时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10-15 14:49:35 来源: 作者: 点击:

广大居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为统筹做好民生供热保障,降低供热运行成本,减轻群众费用负担,减少公共能源浪费。结合近三年气象监测数据、今年气温研判预测、历年供热运行情况及群众用暖诉求,依据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在充分保障居民采暖权益的前提下,我县对2026年—2027年供热周期予以适当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供热情况

我县原供热周期为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供热时长151天。受气候环境变化影响,我县初冬升温快、初春回暖早的特征。供热初期、末期多数时段气温高于供热临界温度,低温寒潮天气较少,原有固定供热模式存在资源闲置、能耗偏高、设备损耗增大等问题,与精准供热、节能降耗工作要求不相匹配。

二、调整依据

1. 气象依据。近三年监测数据显示,我县实际低温采暖时段集中在12月上旬至次年2月下旬,供热首尾阶段自然室温基本可以满足群众生活需要,具备缩短供热周期的气候条件。

2. 政策依据。按照城市集中供热管理相关规定,供热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气候实际实行弹性供热,根据天气动态优化供热时长。

3. 民生依据。经走访调研,多数居民、企事业单位反映供热首尾阶段室温偏高,群众供热费用支出较大,支持推行精准节能的弹性供热模式。

4. 运维依据。压缩非必要供热时段,能够减少管网、锅炉、换热站空载损耗,降低设备故障,延长供热设施使用寿命,提升系统运行效率。

三、供热调整具体方案

按照保刚需、提效能、降消耗、不扰民原则,将今冬明春供热时间调整为2026年11月15日至2027年2月28日,供热总时长由151天缩短为105天,合计缩短46天。

1. 全域统一执行。全县所有集中供热小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全部执行调整后的供热时间与供热标准。

2. 弹性应急补暖机制。实行“固定周期+弹性补暖”模式。若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强降温、极端寒潮、雨雪冰冻等灾害天气,立即启动应急供热预案,可提前启暖或延后停暖,切实防范低温冻害,保障群众取暖安全。

3.缩短供暖期暖费核算例举。例如:张三,住宅用暖面积100平米,每月每平米4.1元,用暖天数151天,本用暖季应缴暖费:2063.67元(100平米×4.1元每月每平米÷30天×151天=2063.67元);缩短用暖季后,住宅用暖面积100平米,每月每平米4.1元,用暖天数105天,本用暖季应缴暖费:1434.99元(100平米×4.1元每月每平米÷30天×105天=1434.99元)。缩短供暖季后节约用暖费用628.68元(2063.67元-1434.99元=628.68元)

四、配套保障措施

1. 强化气象联动预判。与气象部门建立24小时常态化联动机制,实时跟踪气温、寒潮预警,提前3-5天研判天气走势,及时发布供热启停通知,做好应急供热各项准备。

2. 抓实供热运维保障。供热期间严格执行供热温度标准,加大供热管网、换热站巡检维护,及时处置跑冒滴漏、供热不均、管网堵塞等故障,保障供暖质量稳定。

3. 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开通24小时供热咨询、报修、投诉热线,落实专人值守处置群众诉求。对孤寡老人、老旧小区、困难家庭建立重点帮扶机制,保障特殊群体采暖需求(联系电话:5121800)。

4. 规范供热费用核算。严格按照实际供热天数核算采暖费用,公开计费标准、核算方式,做到计费公平透明,完善退费、调价配套措施,让群众共享节能降耗红利。

五、有关说明

本次供热周期调整是优化公共资源配置、推进供热精细化管理的重要举措,既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又摒弃“一刀切”供暖模式,实现低温必保、常温节能。后续我公司将密切跟踪天气变化,动态落实供热保障,在落实节能降耗的同时,确保全县今冬明春供热安全、平稳、有序。

特此公告


舟曲县福盛市政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026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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