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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公告

发布时间:2020-05-08 15:52:40 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点击: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就业工作,增强创业就业能力,提高自主创业成功率。2020年我县计划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80万元,我局决定于5月8日开始对有创业贷款意愿的人员进行报名和资格审核,并举办符合贷款条件人员创业能力提升培训班,培训结束后,符合贷款条件的人员可按创业项目申请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贴息贷款。现就有关事宜公告以下:

一、报名时间:2020年5月8日至5月22日

二、贷款对象:舟曲户籍,年龄(男18-57周岁、女18-52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舟曲县境内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城镇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退役军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刑满释放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返乡创业农民工、自主创业的农民。

三、贷款条件:贷款本人及其家庭成员(以户口本为单位)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需提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的征信报告。

四、贷款期限:贷款期限3年(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全额贴息)。

五、贴息项目:除广告、桑拿、按摸、网吧、氧吧、会所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行业。

六、贷款办理程序:申请人向经营项目(场所)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提交《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户口本》、《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毕业证》、《择业证》、退役转业相关证明、婚姻证明、刑满释放证明及贷款申请书(经营项目内容要写具体)、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原件、返乡农民工证明(县劳务移民局开具)。经营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核实并初审加注意见后,报送到县人社局复审。贷款申请人资格审核合格后,必须按时参加人社局组织的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培训结束后,县人社局对贷款申请人实体进行实地核查,对有实体的贷款申请人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再由人社、财政、商业银行共同审定,方可办理贷款手续。

七、《营业执照》必须为2019年度年审合格的。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先要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社区或乡镇开具无业证明,再到人社局年审,年审合格后有效。

八、符合贷款条件的申请人还需提供反担保人(县内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职工)单位合缝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工资卡原件,一名反担保人只能为一名贷款人作担保。或者贷款人家庭成员以外其他人的与贷款额等值的3年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九、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新办理的《营业执照》不能申请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

十、报名地点:峰迭新区人社大厦二楼就业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1-5189094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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