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

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告公示 > 正文

关于9•18人防警报试鸣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 09:20:27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全县各族干部群众: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5周年活动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县将于9月18日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暨“纪念九一八事变89周年鸣响防空警报”活动,根据《甘肃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9•18警报试鸣工作的通知》(甘人防办发〔2020〕60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鸣时间

9月18日上午9:00-10:00,下午15:00-16:00。

二、警报信号种类及鸣放顺序

(一)预先警报。上午9:00与下午15:00鸣放。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时间3分钟。

(二)空袭警报。上午9:30与下午15:30鸣放。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时间3分钟。

(三)解除警报。上午10:00与下午16:00鸣放。连续鸣放3分钟。

三、人防知识普及

1、人民防空是国防的组成部分。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

2、人民防空实行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的方针,贯彻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原则。

3、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进行影响人民防空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民防空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不得向人民防空工程内排入废水、废气和倾倒废弃物,不得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和腐蚀性物品。

4、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舟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9月17日



上一条:致全县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下一条:【倡议书】弘扬网络正能量 争做时代好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