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州县委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规范我县工程建设行业领域正常秩序,切实维护工程建设行业领域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合法权益,方便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和线索,现面向全社会受理工程建设领域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举报,现将我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予以公布,欢迎社会各界提供线索。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在房屋和市政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强揽工程,恶意竞标的涉黑涉恶势力;
2.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施工中阻拦、强揽生意的涉黑涉恶势力,以及长期把持控制房屋和市政项目建设实际施工的涉黑涉恶势力;
3.恶意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格和补助资金,诱骗、逼迫农户上缴回扣的涉黑涉恶势力;
4.在城乡建设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领域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5.在房屋和市政项目施工中,建筑材料(沙子、石料、水泥等)强卖强买的涉黑涉恶势力;
6.在房屋和市政项目建设过程中强迫施工单位使用车辆的涉黑涉恶势力;
7.暴力对抗违规建筑整治和市场管理执法,威胁恐吓执法人员的涉黑涉恶势力;
8.要挟政府答应无理要求,恶意上访、恶意讨薪、恶意索要经济补偿、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
9.恶意强占强拆市政公用设施的违法行为;
10.强行收取物业管理费不提供服务的涉黑涉恶行为;
11.其他工程建设领域违法犯罪线索。
二、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访、信函、电话、举报信箱等方式向县住建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反映。
举报电话:0941-5125233
举报信箱:位于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B段1楼
受理单位:县住建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单位地址:舟曲县峰迭新区统办楼B段2楼
舟曲县住建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