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档案馆关于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域旅游无垃圾、生态文明小康村、“一十百千万”工程“五无甘南·诗画舟曲”创建相关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永久保存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牢记初心、勇担使命、拼搏实干、锐意进取的珍贵记忆,进一步丰富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集中展示我县各项事业发展历程和辉煌成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甘肃省档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向全县各机关、团体和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征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全域旅游无垃圾、生态文明小康村、“一十百千万”工程和“五无甘南·诗画舟曲”创建相关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档案资料
1.反映全县人民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特别是奋战在抗疫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和志愿者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心得体会、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2.反映舟曲县全力支援武汉、天津、兰州、天水、上海等地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抗击疫情一线医护人员的个人照片、请战书、抗疫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开展医疗救治和捐赠等工作的照片、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防护用品等实物;
3.反映舟曲县各乡镇、社区、村(组)等基层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开展抗疫工作文字材料、登记表、小区出入证、照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4.反映社会各界捐款捐物,助力抗击疫情的档案资料,包括信函、捐赠签名、捐赠证书、照片、视频和媒体宣传材料等;
5.反映舟曲县解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的科普资料,包括手册、标语、挂图、宣传片、视频等;
6.反映舟曲县传统媒体、新媒体(含自媒体)等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片、视频、录音等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以及网页信息等;
7.反映舟曲人民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8.舟曲县荣获全国、省、州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的照片、音视频、证书、简历、事迹材料等;
9.其它能够反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具有保存价值或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创建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相关档案资料
1.反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打造“全域旅游无垃圾示范区”建设,展现我县的脱胎换骨之变,取得凤凰涅槃之效,叫响“五无甘南·美丽舟曲”金字招牌的新旧对比图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等;
2.反映在全域旅游无垃圾工作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特别是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心得体会、奖状、奖章、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
3.反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全域旅游无垃圾工作的档案资料,包括州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关注、参与全域旅游无垃圾工作的图片、音视频、文字、媒体宣传等材料;
4.反映全县各族群众齐心协力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全域无垃圾金字招牌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5.其它能够反映全域旅游无垃圾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保存价值,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三)建设生态文明小康村相关档案资料
1.反映县委县政府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中高起点谋划、高规格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尤其在培育优势产业、提升脱贫成效、改善民生事业、加快绿色发展、建强基层阵地、促进和谐稳定等方面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相关资料;
2.反映我县突出特色打造生态人居、因地制宜培育富民产业、保护优先加快生态建设、创新载体弘扬生态文化,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增强了人民群众发展后劲等方面的相关资料;
3.反映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中“一村一品”的新旧对比图片、音视频、媒体宣传等材料;全方位、多视角挖掘村庄个性特点,特别是重点打造康养小镇、生态体验、特色产业、休闲度假和民俗文化小康村,在大力发展乡村旅游业、构建高效生态产业体系中的新旧对比图片、音视频、媒体宣传材料等;
4.反映全县各族群众在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一线的各行各业工作人员,特别是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人物的照片、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心得体会、奖状、奖章、证书以及使用过的物品等;
5.反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广大群众积极投入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等方面的图片、音视频、文字、媒体宣传等材料;
6.反映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7.其它能够反映全县生态文明小康村建设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保存价值,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四)“一十百千万”工程相关档案资料
1.反映县委县政府在做大做强“五无甘南·美丽舟曲”一个特色品牌,着力打造具有旅游功能的以“多彩石城·生态农庄”各皂坝村、“田园城马·英雄故里”城马村、“康养小镇·葡萄之乡”土桥子村等为代表的十个标杆村,创建百个以上全省一流的全域旅游专业村,建设千个以上高品质且具有旅游功能的生态文明小康村,创新培育一万个精品民宿和星级农家乐的乡村旅游“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中的重要事件、重大活动的相关资料;
2.反映我县扎实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整治触角向农村、农户拓展延伸,促进环境革命由“全域无垃圾、人人都是保洁员”向“全民无陋习、家家都是文明户”转变的新旧对比图片、音视频、媒体宣传等材料;
3.反映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广大群众积极投入“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的图片、音视频、文字、媒体宣传等和建设成果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4.其它能够反映全县“一十百千万”工程建设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保存价值,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五)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相关档案资料
1.反映全县各族群众在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工作中形成的档案资料,特别是专家学者、基层工作人员的照片、音视频、工作日记、信函(家书)、证书、心得体会、媒体宣传材料和实物等;
2.反映全县各乡镇(街道)、村(社区)等基层组织开展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的档案资料,包括重要活动、重大决策、重要事件的当事人、见证人或其亲属子女等提供的口述资料、回忆文章、采访记录、照片、音视频和实物等;
3.反映舟曲县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的宣传海报,包括手册、标语、挂图、宣传片、视频以及新闻媒体、新媒体(含自媒体)等在采访、直播过程中形成的,在全县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纪实性资料、宣传报道材料以及网页信息等;
4.反映我县人民在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工作中形成的文艺作品,包括小说、诗歌、散文、影视作品、短视频、歌曲、书法、绘画、篆刻等;
5.其它能够反映打造“五无甘南”、创建“十有家园”、建设“诗画舟曲”工作,具有历史价值和保存价值,或具有特殊意义的文字、图片、音视频、数据等档案资料。
二、征集的要求
1.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充分认识档案资料征集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征集工作要求,广泛动员本行业、本系统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上述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和征集报送工作。
2.各单位征集档案资料数量不限,将征集档案资料报送至县档案馆。县委办(档案局)档案馆将适时举办档案资料征集捐赠仪式,对自愿捐赠档案资料的单位、个人颁发捐赠证书和收藏证书,对于特别珍贵档案资料的捐赠者将予以适当奖励。
3.县档案馆征集到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县档案馆要按照相关规定,科学保管上述档案资料,并结合实际予以展示,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三、征集的相关规定
1.征集的档案资料内容应客观、真实;
2.照片应为未经电脑软件(如Photoshop等)修改处理的原始记录,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及职务(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3.音视频应播放流畅、音质和画面清晰、主题突出,并附简要的文字说明,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4.实物应附简要的文字介绍。
四、联系方式
捐赠者可将所捐赠档案资料通过网络发送到舟曲县档案馆邮箱,也可将档案资料邮寄或送交至舟曲县档案馆。
联系部门:舟曲县档案馆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李永新
联系电话:0941-5122322
邮箱:1401119017@com
联系地址:舟曲县档案馆六楼秘书办公室
邮政编码:746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