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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公告

发布时间:2023-04-17 10:39:56 来源: 作者: 点击: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是防灾减灾、趋利避害的一项重要措施。为做好全州工农业生产、防灾减灾、生态保护与修复、乡村振兴和保障重大活动等重点工作,有效避免或减轻气象灾害损失,甘南州人民政府决定 2023 年继续在全州范围内适时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具体工作由气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 年)》、《甘肃省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及《甘南州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相关任务,推进实施《甘肃人工影响天气“十四五”行动计划》、《甘南州“十四五”气象事业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定和《2023 年甘南州人工影响天气工作计划》安排,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3 年全年。

二、 开展火箭增雨(雪)作业的地点:

合作市:粮站山;

夏河县:甘加镇尼玛隆、甘加镇哇尔塔;

碌曲县:玛艾镇红科村、尕海镇秀哇村;

玛曲县:尼玛镇;

迭部县:扎尕那山、尼姑山、滋润山、拉路后山;

舟曲县:拉尕山;

卓尼县:上卓梁、大路什山;

临潭县:扁都、冶力关。

三、开展高炮防雹作业的地点:

临潭县:城关、古战、长川、羊永、新城、扁都、石门、龙元、冶力关、羊沙;

卓尼县:申藏、柏林、奤盖、甘塘、旦藏。

四、作业区域:各作业点周围 10 公里范围。

五、作业设备和弹药:

车载式火箭发射系统,WR-98 型增雨火箭弹;“三七”高炮、“三七”防雹炮弹。

六、安全措施:

1.经过空域管理部门批准,作业单位确保向天空发射火箭弹期间作业区域内的人、畜是安全的。

2.作业期间,除持有上岗证的作业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不得靠近作业现场。

3.为预防意外事故,如果有人捡到故障火箭弹或弹骸,不得擅自处理,应当及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和气象部门处理。如拾捡后因擅自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发不良后果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全州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管理单位及联系电话:

甘南州气象局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联系电话: 0941-8212407、8213196。

特此公告


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甘南藏族自治州公安局

202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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