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
“劳动者光荣,勤劳者可敬,守纪者安全,清廉者幸福。”2023年“五一”“端午”假期将至,为锲而不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驰而不息纠治“四风”,不断树立廉“节”新风。舟曲县纪委监委在此特别提醒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一、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利用职权向下属单位和服务管理对象借用车辆,进行私人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违规公款吃喝和接受服务管理对象宴请、旅游等活动;
三、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四、严禁借节日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名贵特产等;
五、严禁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
六、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
七、严禁酒驾、醉驾或其他违纪违法行为,不触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
八、严禁在节日期间饮酒、擅离职守、脱岗、空岗、漏岗,不严格遵守值班、带班制度等行为;
九、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禁发生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全县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牢记“三个务必”,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格家教家风,力戒奢侈浪费。县纪委监委将紧盯关键节点,持续加强“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畅通投诉渠道,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对落实廉洁过节工作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者,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领导责任,真正以刹风整纪的成效推动廉洁过节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监督举报电话0941-5121138。
祝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及家人节日快乐、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舟曲县纪委监委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