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开展省级自然资源所有权首次登记的通告
根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要求,从本 通告发布之日起,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按照资源公有、物 权法定和统一确权登记的原则,对甘南藏族自治州舟曲县自然资源所有权开展首次登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预划分
本次登记共预划分2个登记单元:
1.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林场管理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2.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以林场管理界线为基础预划分登记单元范围。
二、 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工作的时间本次开展自然资源首次登记工作的时间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31日。
三、 自然资源类型、范围登记单元内的水流、湿地、森林、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和自然生态空间。
四、 其他事项
自然资源所有权代表(代理)行使主体、集体土地所有 权人、国有土地使用权人等相关主体,应当积极配合做好确权登记相关工作。
特此通告。
甘肃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