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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6-08 15:47:51 来源: 县商务局 作者: 点击:

舟曲县2023年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

专项资金奖补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帮扶协作和支援合作,充分发挥天津市和平区消费帮扶专项资金的撬动作用,根据舟曲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舟曲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3年东西部协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舟农领办字〔20237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帮扶工作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和省州县决策部署,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以东西部消费协作为抓手,加快推进消费帮扶任务落实,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消费帮扶的积极性,切实做到带动群众增收。

二、主要目标

进一步推动东西部协作工作任务的落实,在政府组织引导下,支持龙头企业广泛参与,扩大宣传效应和推广力度,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构建脱贫链,加强政策驱动,采取灵活多样的消费帮扶方式,鼓励舟曲企业和农业合作社积极销售我县帮扶产品,带动更多的群众增收致富。逐步扩大我县的农特产品在天津及全国市场销售份额,并形成长期的合作关系,以销售促生产、以生产促增收、以增收促振兴。

三、奖补资金

东西部协作帮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消费帮扶专项资金100万元。

奖补对象

参与东西部协作消费帮扶的舟曲本地企业、农业合作社和天津市和平区消费帮扶企业。舟曲县必须是2022年认定的128家企业,销售或采购舟曲县农特产品、参加消费帮扶展销会方可享受消费帮扶专项资金补贴,能将更多的优质农产品销往全国及国外,帮助我县农业支柱产业发展壮大,带动更多农户增收致富。

五、奖补措施

(一)农产品销售企业销售奖补

1.舟曲县销售企业:只要2022年认定的128家企业,本年累计销售到甘肃省以外的其它地区根据认定发票金额数的5%给予补助,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20万元。舟曲县农产品销售企业有外贸业绩的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

2.和平区消费帮扶企业:本年累计销售舟曲县帮扶产品,按照该企业年销售额的5%给予补助和平区消费帮扶企业销售产品金额,必须经过天津市和平区商务局认定。

(二)农产品销售企业参加农产品展销会

2022年认定的128家企业、合作社只要参加县内外农产品展销会的给予费用补贴。

(三)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在2023年消费帮扶奖补资金中,单列25万元,用于农产品包装盒设计和购买,免费提供给有需求的2022年认定的128家企业、合作社(联农带农机制健全、销售业绩突出),以增加农产品附加值,提升农产品市场竞争力。

六、认定程序

(一)奖补凡满足以上条件的天津企业,舟曲企业、农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两地企业销售产品金额必须经两地所负责的商务局审核认定,并舟曲县商务局提出享受物流费用补助的申请,申请时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或合作社营业执照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物流费用补助申请报告;

3.舟曲县商务局审核认定证明(见附件);

4.申报主体提供补助项目的银行流水、微信凭证、销货发票、物流票据等认定凭证;

5.企业帮扶花名册等佐证资料;

6.有外贸业绩的企业提供出口销售凭证、物流票据等。

7.农特产品包装盒参数(见附件)

(二)消费帮扶展销会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

1.参加展销会文件;

2.参加展销会照片;

3.参加展销会住宿发票、车船费、运费发票等;

(三)资金额度以本项目支持额度为限,按申报时限顺序及销售方销售金额支付时限为准,依序补助,补完为止。

(四)2023年奖补资金从4月份起开始兑付,至9月底结束;由县商务局根据申报材料统一核算补贴资金额度后,报县乡村振兴局按报账程序拨付资金。

七、奖补时限

2022101日2023年9月30日

八、若奖补资金出现结余,可按照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批示,调整用途,用于其他协作项目建设

、工作要求

(一)严格资金使用。严格按照《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甘肃省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和《甘南州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及项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管好用好帮扶资金。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加强专项资金日常监督、检查,密切跟踪项目进展,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按期完成任务。

(三)保障资金拨付。对于完成扶贫认定的企业,按照“认定一批拨付一批”的原则,完成资金拨付,并建立健全档案资料。

(四)确保取得实效。该项目资金为销售我县农产品企业物流费用补助,旨在通过补助,激发全国各地企业销售我县农产品的热情,拓宽我县农产品销售渠道,实现助农增收、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要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乡村振兴、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附件:1.舟曲县商务局审核认定证明

2.天津市和平区消费帮扶企业审核认定证明

         3.农特产品包装盒参数




舟曲县商务局

202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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