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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17:11:55 来源: 作者: 点击:

舟曲县司法局、舟曲县人民法院、舟曲县公安局

2024年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为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泛性和公平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相关规定,舟曲县司法局、舟曲县人民法院、舟曲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现将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告时间

2024年2月23日至3月2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组织推荐及个人自荐报名人员按公告要求现场报名(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选任名额

全县共计选任人民陪审员50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4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10名。

三、选任条件

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四、任职期限

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一般不得连任。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两次。

五、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随机抽选

按照《人民陪审员法》第九、第十、第十一条之规定,随机抽选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本县常住居民中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在征得同意的候选人中严格筛选确定拟任40名人民陪审员,填写《舟曲县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3份。

(二)现场报名

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推荐报名;

2.个人申请自荐报名;

3.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人数不得超过本次拟任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10名)。

4.原任人民陪审员任期未满2届且愿意留任的,可以继续报名,纳入本次选任范围。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1)近期2寸蓝底彩色正面照片3张;(2) 本人户口簿,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2份;(3)学历证书原件(审查后退回)及复印件2份;(4)填写《舟曲县人民陪审员选任报名推(自)荐表》一式3份(《舟曲县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推(自)荐表》到舟曲县司法局办公室领取,各乡镇居民可到居住地司法所领取)。表格中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意见一栏须载明:报名人员的表现、有无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情况以及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材料A4纸打印上报。

(三)建立信息库

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严格采集随机抽选、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建立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信息库。

六、审核公示

(一)资格审查。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笫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

(二)组织考察。通过资格审查后,按照不低于选任总数≥50名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采取到所在单位、社区实地走访了解、听取群众代表和基层组织意见、面谈等形式考察,从考察合格人员中抽选拟任人选。

(三)社会公示。人民陪审员拟任人选名单将通过花开舟曲、平安舟曲、舟曲县人民法院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发现有不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的,取消其选任资格。

(四)选任公布。拟任人选经过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舟曲县人民法院院长提请舟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颁发证书。舟曲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舟曲县司法局、舟曲县人民法院颁发证书,并通过花开舟曲、平安舟曲、舟曲县人民法院等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六)就职宣誓。人民陪审员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由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组织公开进行就职宣誓仪式。

人民陪审员依法代表人民群众参加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与审判员拥有同样的职权,既是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具体体现,也是一项光荣的职责义务,欢迎符合条件的公民踊跃参与。

本公告由舟曲县司法局、舟曲县人民法院、舟曲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报名地址:舟曲县司法局法宣股

咨询电话:0941-5322200

特此公告


附件:1、舟曲县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推荐表

2、舟曲县选任人民陪审员报名自荐表



舟曲县司法局

舟曲县人民法院

舟曲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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