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曲县关于妇女创业担保贷款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解决我县妇女群体创业融资难的问题,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工作,促进女性自主创业,加大妇女群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落实力度,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目标。依据《甘肃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兰银发〔2017〕126号)、《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18号)、《财政部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3〕75号)、舟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舟曲县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担保贷款实施方案的通知》(舟政办知【2023】14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的惠民政策,增强妇女群众创业就业能力,提高自主创业成功率,扶持妇女企业发展,现就2024年发放妇女创业担保贷款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贷款受理截止时间
申请受理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贷款对象
1、个人贷款:年龄在18-55周岁范围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诚实守信,没有不良贷款,具有偿还贷款能力的农村创业妇女。
2、县域内以女性为法人的合作社或小微企业。
三、贷款条件
1、贷款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需提供: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外,没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的征信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2、担任企业法人的借款人不能在同一贷款期限内同时申请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3、贷款对象结清以往创业贷款后,可继续申请创业贷款,累计不超过3次。
四、贷款额度、期限及利率
个人担保贷款最高额度20万元,贷款期限为2年;小微企业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贷款期限2年。贷款利率按照3.8%执行,其中个人或小微企业承担利率1.9%,财政给予贴息利率1.9%。(特别说明:若发布公告之后,国家出台创业担保贷款的其他政策,则按最新政策执行)。
五、贷款项目
除广告、桑拿、按摩、网吧、氧吧、KTV、棋牌室、整形美容以及国家产业政策不予鼓励外的所有合法行业均可申请。
六、贷款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担保贷款程序
1、申请人向经营项目所在地社区或乡镇提交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营业执照、户口本、身份证或毕业证、《创业证》、退役转业相关证明、婚姻证明、夫妻征信报告(未婚人员需提供父母身份信息及征信报告)、刑满释放证明及贷款申请书(申请书要求手写,经营项目、经营内容要写具体)及经营场所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等原件。
2、贷款申请人的贷款申请资料,经营项目所在村(社区)和乡镇核实加注意见签字后,报送到县妇联复审。
3、县妇联对申请资料复审合格后,将符合贷款身份条件的人员推送给贷款经办银行。经办银行对申请人进行征信、经营实体、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审查和担保物的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扶持。
(二)合作社或小微企业申请贷款程序
合作社或小微企业以文件形式提交贷款申请报告,提供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审核表、企业信用报告、法人身份证、吸纳符合妇女就业人员的花名册、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款证明、工资发放表、资产负债表、贷款承诺书等资料,县妇联审核后推送给贷款经办银行复审。贷款经办银行对申请合作社或小微企业进行经营实体、经营规模、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的审查和担保物的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贷款扶持。
七、《营业执照》必须年度审核合格。
八、贷款担保方式
由抵押、质押的方式进行担保,需提供如下措施之一进行反担保。
1、反担保人属舟曲县内机关事业单位(舟曲县财政发放工资)正式在职职工且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无不良征信记录和为他人未到期商业贷款担保纪录。需提供单位证明、身份证、婚姻证明、工资卡原件、近3个月工资流水,1名反担保人只能为1名贷款人作担保。
2、贷款人以外其他人3年与贷款等额的定期存单质押担保。
3、舟曲县境内商品房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不动产证质押担保。
九、创业担保贷款不予受理的情形
(一)贷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累计超过3次的。
(二)贷款申请人本人名下有创业贷款、经营性贷款的。
(三)贷款申请人及其直系亲属征信不良的。
(四)贷款申请人正在享受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的。
(五)贷款申请人正在企业、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或财政发放劳动报酬)就业及在职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委会主任、副主任、文书)的。
(六)贷款申请人没有经营实体或运营项目的。
(七)担保人及其配偶正在为他人担保创业担保贷款的。
(八)担保人属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实习期人员的。
十、相关要求
(一)经营项目所在地村组、社区及乡镇要严格初审把关,贷款申请人无固定经营场所的不予通过初审。
(二)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个人和合作社、小微企业必须确保所提供资料和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创业担保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合理性并为其承担法律责任。申请人按照创业担保贷款规定程序办理贷款后,贷款只能用于生产经营,不允许用于其他支出,同时保证及时结清个人承担利息,按时归还本金。
(三)借款人获得贷款后,2年内不允许注销营业执照,否则按骗贷处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四)在获得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借款人违法犯罪被判刑的(判决书下达之日)其配偶、直属亲属、担保人偿还贷款。
(五)在获得的创业担保贷款后借款人死亡的,其配偶、直属亲属、担保人偿还贷款。
(六)申请贷款所有材料用A4纸一式三份。
报名地点:峰迭新区统办楼3楼妇联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1-5122307
经办银行:峰迭新区农村信用联社营业室信贷部
咨询电话:0941-5187326
附件:
附件1:舟曲县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个人).docx
附件2:舟曲县妇女创业担保贷款审批表(合作社、小微企业).docx
附件3:舟曲县妇创业担保贷款所需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