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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6-27 14:38:05 来源: 花开舟曲 作者: 点击:

按照省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 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现就申报2025年一次性创业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舟曲县境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工商登记注册时间在2021年6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且当前仍在正常经营的下列人员:

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户籍在本县的毕业2年内普通高等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在“甘肃省人社综合服务平台”认定的就业困难退役军人;返乡入乡农民工。

已享受过一次性创业补贴的人员,本人及家庭成员不得再次申领。

二、补贴标准及人数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个体经营者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

按申请人员提交材料的先后顺序进行登记,当补贴资金达到就业补助资金10% 指标上限时,即停止受理申请。

三、申领流程

申领人员向经营场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由乡镇人民政府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申报资料提交至县人社局,由县人社局会同市场监督管理、民政等部门对申请补贴人员的申报资料进行复审,对符合条件通过审核认定的拟补贴对象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拨付一次性创业补贴。

四、所需材料

各类创业人员均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所有页)、结婚证、营业执照正副本、就业创业证(如有)原件及复印件,经营者持营业执照正本在经营场所永久性门牌前拍摄的7 寸彩色照片 1 张(照片须清晰可辨,门牌名称与营业执照名称一致),经营实体的银行流水账单或微信流水账单,申报人本人名下的社保卡复印件,经营场所所在乡镇出具的从业真实性证明,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个人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等材料。

同时,下列人员还需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1.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退役军人提供《退役证》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3.返乡入乡农民工提供户籍所在地乡镇出具的曾外出务工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1.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乡村振兴专岗人员,在职村干部(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村主任、副主任,村文书),均不得申报。

2.同一家庭内成员创办多个企业或个体经营实体的,仅享受一次补贴。

3.娱乐业(包括歌厅、舞厅、卡拉OK 歌舞厅、夜总会、棋牌室、音乐茶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厅等)、广告业、桑拿、奢侈品、网吧、氧吧等创业项目,不属于规定的补贴范围。

4.申报时间从2025年7月1日开始,至补贴资金指标用完为止。

办理地点: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服务办公室(舟曲县峰迭新区人社大楼三楼就业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1-5189094


附件1:个人提交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附件2:一次性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3:从业真实性证明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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