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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02 16:49:22 来源: 县人社局 作者: 点击:

关于申报2025年上半年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公告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甘财社〔2024〕152号)文件精神,为落实好就业创业政策,现就申报2025年上半年社保补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

(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指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

(二)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指招用就业困难人员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

二、补贴标准

(一)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其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缴纳部分。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

(二)单位招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照其为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费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按照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对超过社保缴费基数100%部分不予补贴。不包括吸纳人员个人缴费部分。

对于用人单位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在补贴期满后转为本单位劳动合同制用工的,可按规定给予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舟曲县境内小微企业招用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补贴期限最长36个月。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3给予补贴,不包括吸纳人员个人缴费部分。

三、申报补贴所需资料

(一)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吸纳就业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复印件;

(三)吸纳就业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四)脱贫劳动力花名册,企业提供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户)花名册,由人社局统一到农业农村局进行数据比对,核实人员身份;

(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缴费明细原件。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不能申报已注册营业执照人员或者在职村干部的社保补贴,已享受过2025年上半年稳岗补贴的企业不能申报社保补贴。

(二)申报时间:2025年7月2日—7月31日

(三)办理地点:舟曲县峰迭新区人社大楼三楼就业服务办公室

咨询电话:0941-5189094


舟曲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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