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绩效预期目标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完成辖区内适龄儿童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任务。
(二)实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相结合的原则,实施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其身心和谐发展;
(三)负责辖区适龄儿童的招生工作;
(四)负责工作人员政治思想、组织文化和业务学习。
(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和基本权利,尊重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为儿童提供健康、丰富的生活和活动环境;
(六)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卫生保健制度,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七)传播学生科学教育理念、开展学生教育研究、培训师资;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说明
2024年度资金总额全年执行数43180905.24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37071664.69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6109240.55元,绩效完成情况为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得分93.22分。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自评表(PDF);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舟曲县初级中学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