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第三季度绩效考核相关要求,为保障绩效评价工作公开透明,现将本单位2024年度绩效自评结果予以公示。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标志使用办法》和《甘肃省红十字会条例》;
(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三)开展应急救护工作;
(四)开展人道救助工作;
(五)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推动工作;
(六)开展造血干细胞捐献的宣传动员、志愿服务、表彰激励、人道关怀等工作;
(七)依法参与、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以及角膜等组织捐献工作;
(八)组织开展红十字青少年工作;
(九)组织开展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
(十)宣传国际人道法、国际红十字和红新月运动基本原则;
(十一)依法进行募捐活动;
(十二)兴办符合红十字会宗旨的公益事业;
(十三)完成县人民政府委托事宜。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红十字会隶属舟曲县卫健局管理,正科级建制,事业编制6名,核定领导职数1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2024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940805.6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903745.72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37059.88元,资金整体支出执行率为77.91%,得分7.79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1.12分.实际完成情况为完成。保障了人员经费正常运转,职工工作正常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舟曲县红十字会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