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依据
根据预算支出绩效自评工作要求,本单位依法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进行公开公示。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2024年,我单位严格遵循“全面、客观、公正”原则,将列入2024年部门预算的所有项目支出(含专项资金,不含涉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全部纳入绩效自评范围。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有序高效开展绩效自评工作。
三、绩效自评结果情况
本年度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自评,自评结果如下:
1.核心指标:
预算执行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全年预算数365.48万元,全年执行数244.43万元,执行率66.87%;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项目自评7个,全年预算数50.60万元,执行数20.05万元,执行率47.52%。
2. “优”的项目:共计5个,占比71.43%。这些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目标达成度高,执行进度良好,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良”的项目:2个,占比28.58% 。项目执行情况较好,基本达成预期目标,但在部分细节或效益方面仍有一定提升空间。
4.问题与不足:在自评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小问题,部分项目在执行进度上存在一定滞后,个别环节的预算编制精准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后续将针对性地加以改进。
附件:1.舟曲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整体绩效自评表
2.舟曲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项目绩效自评表
舟曲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