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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曲县峰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绩效自评结果公开说明

发布时间:2025-09-15 16:53:17 来源: 作者: 点击: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医疗救护:负责辖区居民日常医疗诊疗救护工作;

2、计划免疫:0-6岁儿童接种及儿童保健工作;

3、传染病上报:结核、传染病上报,食源性上报,地方病的监测,儿童保健。公共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参与全县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4、卫生监督协管:辖区内学校卫生室的药品安全,辖区内应用水安全监测;

5、公共卫生:负责全辖区居民健康服务工作,高血压、糖尿病、严重精神障碍、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等中点人群体检人群体检随访、健康教育、家庭医生签约与随访等工作;

6、计生、妇幼:孕前健康检查、叶酸发放、儿童保健,孕产妇保健,营养包发放;

7、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不同业务、职能配置、医院开展工作需要,设立以下功能科室:门诊内科、全科诊室、外科、儿科、中医科、治疗室、发热门诊、公共卫生科、住院临床科室;医技科室:检验科、放射科、彩超室、心电图室;门诊药房:中药房、西药房、中心综合办公室、医保收费室、财务室,基本能满足辖区医疗服务需求。

本单位隶属于县卫健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属县级财政二级预算单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编制人数14人,较上年度增加0人,年末实有人数32人,较上年度增加3人。

二、绩效自评概况

根据甘肃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自评工作的要求,按照项目支出、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象全覆盖的原则,绩效自评价对象为: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1、24年基药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1.96分。完成预算的52.0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能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下年度继续执行。

2、2024年第二批村卫生室基药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时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3、24年基本公共卫生(中央),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4.12分、完成预算的91.0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按时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4、2024年峰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遗属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8分、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按时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5、峰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4年基药补助(分配),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5.45分。完成预算的94.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全年预算目标。

6、2024峰迭镇社区服务中心村级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 .6分。完成预算的99.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卫生室用房不达标为村卫生室搭建活动板房费用支出,得到了群众的满意度好评。

7、24年乡村医生定额补助,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58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8.65万元,执行数为7.57万元,完成预算的87.4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辖区有17个行政村,村卫生室有16个,村卫生室有村医14人,2个卫生室当年无村医,按14个村卫生室拨付发放定额补助。

8、峰迭镇社区服务中心2024年第二批公共卫生补助,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55.53分。完成预算的4.9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能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下年度继续执行。

9、峰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4年农牧民健康体检经费、峰迭镇社区服务中心2024年医废处理经费、2024年4-6月网采基药补助、24年结核病防治补助资金、2024年4季度网采基药补助、2024年第三季度网采药品补助,以上6项年内无相关支出,完成预算支出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未能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下年度继续执行。

(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根据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部门管理下设6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20分,自评得分19分。基本支出预算总执行率为82.37%。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8.23分。

1、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2024年度基本支出全年预算数572.6万元,实际支出数498.4万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为94.61%。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9.46分。

2、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2024年度项目支出全年预算数224.3万元,实际支出数120.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为53.61%。指标分值10分,自评得分5.36分。

3、“三公”经费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4.履职效果

根据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履职效果下设4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60分,自评得分55分。

5.能力建设

根据绩效自评表,一级指标能力建设下设2个二级指标,指标分值合计10分,自评得分9.01分。

综合评价与分析,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最终得分为91.25%,评价结果为“优”。

三、其他说明

我单位将绩效自评结果作为完善政策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同时加强评价结果的应用,切实提高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根据政策文件规定,自评结果将按财政要求及时公开,依法自觉接受监督。



附:1、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舟曲县峰迭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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