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等方面的教育。
2.负责配合辖区人民政府依法动员、组织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
3.综合管理辖区小学教育、幼儿教育、扫盲工作,教育督导和评估,组织实施辖区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
4.负责按照教育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5.负责学籍管理并对学生实施奖励和处分。
6.统筹、指导小学、幼儿园的教育改革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7.负责教师的聘任、培训、考核、依法聘任、解聘、奖励或处分教职工,依法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
8.负责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学校的设施和经费。指导学校基建、校园安全和校园绿化、美化工作,改善办学条件。
9.依法接受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指导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0.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教育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舟曲县藏族中学隶属舟曲县教育局管理,财政全额拨款,二级预算事业单位。负责曲告纳镇、拱坝镇、插岗乡级武坪镇义务教育教育教学工作。核定编制76名,其中;行政编制0人,全额事业编制76人。
三、绩效自评情况说明
2024年度资金全年执行数20979745.6元,其中,基本支出全年执行数14053679.15元,项目支出全年执行数6926066.45元,资金整体支出执行率为89.47%,得分8.94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为92.44分.实际完成情况为完成。保障了人员经费正常运转,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达到了预期目标。
附件:
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pdf;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pdf.